商品檢驗法規
- 106貨櫃集散站查核取樣注意事項
- 107訂定「應施檢驗折合桌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 108品質管理驗證機構認可作業要點
- 109太陽眼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110兒童雨衣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111訂定「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12商品型式認可作業說明
- 113修正「應施檢驗貯備型電熱水器及空氣調節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14「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解釋令(二次鋰電池/組)
- 115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電鍋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16修正「應施檢驗免治馬桶(便)座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為「應施檢驗電子式馬桶(便)座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17修正「應施檢驗旅行箱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18修正「應施檢驗太陽眼鏡及太陽眼鏡鏡片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19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分局行政罰鍰執行及債權憑證管理作業要點
- 120修正「應施檢驗兒童雨衣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