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規
- 76應施檢驗太陽眼鏡或太陽眼鏡鏡片如屬漸層式濾光鏡,其濾光鏡分類號碼得跨二連續分類號數標示,惟不得跨標示至最大號數四(屬特殊用途之深色太陽眼鏡)。
- 77訂定「應施檢驗塑膠地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 78修正「應施檢驗『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騎乘自行車用防護頭盔』、『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 79修正「應施檢驗電動削鉛筆機等二十二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80修正「應施檢驗列印或複印設備等三十一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81訂定「應施檢驗耳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82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 83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
- 84修正「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85聚氯乙烯塑膠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86修正「應施檢驗微波爐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87修正「應施檢驗空氣清淨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88修正「應施檢驗聚氯乙烯塑膠管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 89訂定「應施檢驗織物蒸汽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90安全護欄商品檢驗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