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公告
民國113年05月20日
經標檢政字第11330008980號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兒童用床邊護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兒童用床邊護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局長 陳 怡 鈴
張貼日:民國113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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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兒童用床邊護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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