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規
- 316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三條解釋令
- 317修正建築用防火門驗證登錄檢驗標識之防火性能等級說明
- 318國家驗證機構登記作業要點
- 319依 CB 試驗證書及試驗報告轉發試驗報告作業程序
- 320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八條解釋令
- 321修正家庭用燃氣熱水器及炊煮器具檢驗標準版次
- 322簡化50HZ安定器免驗核銷程序解釋令
- 323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 324少量特殊商品型式認可作業要點
- 325簡化電動機之免驗核銷程序解釋令
- 326手提電鑽、沖、鎚擊電鑽及手提電刻磨機三項商品性能試驗適用新版檢驗標準IEC 60745檢驗
- 327進口整流器(ADAPTOR)以復運出口名義申辦免驗核銷解釋令
- 328商品檢驗基準日解釋令
- 329取得電磁相容之型式認可證明書或證書可替代型式試驗報告及技術文件令
- 330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沖鎚擊電鑽歸屬解釋令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