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規
- 271修正「應施檢驗電動手工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 272旅行箱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273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274商品監視查驗檢驗登記及管理系統監視查驗作業程序
- 275輸歐盟水產品廠場管理系統驗證基準
- 276低壓電表用塑膠箱體及固定板檢驗作業規定
- 277修正「應施檢驗開飲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78修正應施檢驗合板、層積材、木質地板、集成材、粒片板及中密度纖維板等木製板材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279修正應施檢驗低壓電表用塑膠箱體及固定板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280修正「應施檢驗開飲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81「商品檢驗法」第3條規定之解釋令
- 282修正「應施檢驗網路多媒體播放器及投影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83修正「應施檢驗自動資料處理機等六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84「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解釋令
- 285外銷食品及飼料廠場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管理系統驗證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