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規
- 供飲水用途、安裝於廚房或標榜無鉛之水龍頭,屬本局依商品檢驗法第三條公告之應施檢驗飲水用水龍頭商品範圍,應符合檢驗規定後始得輸入或運出廠場。
-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 兒童雨衣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再生能源憑證申請及管理作業程序
- 再生能源憑證發電設備查驗機構認可作業要點
- 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 石油製品檢驗作業程序
- 修正「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一日生效。
- 修正「應施檢驗遙控無人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等共八十四筆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修正「應施檢驗一般家用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作業要點
- 應施檢驗輪胎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嬰幼兒學步車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訂定「應施檢驗電動車充電設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修正「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