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標檢局雙月刊1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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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統一方式都還沒有列入討論的議題,就以臺灣魚市場交易的魚名為例,同一種 魚類在北中南東拍賣市場就有不同的稱呼,這些都會增加在遠端做進貨出貨總量 勾稽的困難。 值得注意的是,據筆者了解美國最新的食品安全現代法(FSMA)逐步全面實 施以後,該國對於輸美水產品業者在產品標示、過敏原警語、添加物使用、製程 批次識別、溫度管控、食品接觸面材質與HACCP計畫書之重要管制點(CCP)監測 與矯正措施內容等要求越來越細,如果對於FSMA後相繼公告的子法不去詳細閱 讀了解的話,就會覺得以前這樣做都可以,為什麼這次又不行了?導致事後需答 覆的細部要求,甚至需現場評核。所以也藉此建議有產品輸美的臺灣食品業者, 也應該有機會多了解美國FSMA相關法規,除了大家比較熟悉的業者登錄、過敏 原標示與HACCP以外,新公告例如HARPC、FSVP等也要注意。 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對於水產品業者而言,原料驗收須取得漁船或卸魚地點的 魚貨來源相關證明文件,筆者根據美國2002年生物恐怖主義法案中對於食源性產 品要求追溯追蹤系統的具體紀錄內容需求簡單整理如下,提供業者參考。 1. 必要關鍵資料: 與我國法規之必要記載內容相同,也就是前述的強制性資料(mandatory data)的 最低要求。 2. 關鍵事件保存紀錄: 關鍵事件係針對產品或半成品發生移動時的處所、形態轉變或其他事件,記 錄其發生時間點的資料以追溯產品。若有必要(例如恐攻事件),每位業者都須 依要求,於24小時內以電子格式提供這些資訊給主管機關,這個部份效率與 精準度就是要考驗業者是否能正確建立產品內部追溯追蹤制度。 3. 建立資料的標準格式: 建立資料需有通用的標準文件格式,例如:統一的日期格式,這些資料(數 量、地點、批號、日期等)雖有多種全球通用表示法,但業者會有部分或全部 不使用這些通用表示法,因此應針對每項資料,訂定標準表示法,達到資訊 交流的目的。 4. 電子資料或紙本資料: ʕശ͏ɓ´ʬϋɓ˜ 199 ಂ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