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標檢局雙月刊1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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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從田間生產回顧式記錄、拍賣市場傳單、供應鏈送貨單、生產領料單、出 貨單據到電子發票等都牽涉到追溯追蹤的紀錄內容,以及業者對內和對上下游的 資訊分享的意願(商業機密)。 目前追溯追蹤法規,對於業者追溯追蹤實施的記錄方式,以建立維持追溯追 蹤紀錄制度及強制定期電子申報,到全面採用電子發票等三個階段進行。至於內 部的紀錄格式,業者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認 證及驗證 資訊系統 」網頁之 「驗證查 檢表」( https://facs.fda.gov.tw/Page/ CheckList.aspx?v=1530914412)進行設計,且留存方式未強制要求以紙本或電子 檔案進 行資 料紀錄 ,然 經公告 必須 強制電 子申 報者, 則應 至非追 不可 系 統 (https://ftracebook.fda.gov.tw/)依照其登錄網頁上之格式與欄位內容依序登錄。 三、追溯追蹤之記錄內容 全球最精準的追溯追蹤資料紀錄傳遞與攜帶的方式,當屬對牛隻飼養管理採 用RFID耳標來明確進行相關的電子紀錄;許多國家接受各類型的記錄方式,從紙 本、傳真、QR code、E-mail或條碼等,如此廣泛的紀錄與資料保存工具,都會影 響到追溯追蹤管理的複雜特性,特別是在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時,對於影響產 品的涵蓋範圍所要求的精準程度與時效性。 至於紀錄內容的需求,必須能夠透過上/下一手的資料串接,連結從農場(甚 至飼料或農業用藥等源頭)到餐桌的完整批量追溯追蹤要求。我國法規也符合國 際間對於食品供應鏈各環節參與者必須登記的外部追溯追蹤(external traceability) 強制性資料(mandatory data)的最低要求,每批次交易之產品都應紀錄以下關鍵資 料: • 產品最終處理或存放地點。若有交易中間人,則應有其聯絡方式 • 進貨批號 • 製造或運送的產品數目 • 產品出貨地(包含零售業者和餐廳地址) • 各地址出貨批號 • 收貨或運送產品的日期和時間 ʕശ͏ɓ´ʬϋɓ˜ 199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