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標檢局雙月刊1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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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食品防護是在預防蓄意的污染,通常是對公司同仁、管理階層或管理制度 不滿的破壞者,透過不正當的方式對公司聲譽或是某些族群造成傷害。破 壞者有特定的目標,第一、通常以投毒的方式進行,而且都是高毒性的毒 物,少量便可造成極大傷害,容易攜帶與操作,避免被其他同仁發現而事 跡敗露,因此,進出人員、物料與車輛,必須嚴格控管,不應該出現或特 異的容器物品都必須警覺;第二、是少量的毒物能被擴散的範圍愈大愈 好,例如透過大型混料桶進行擴散,因此,除對投料桶的加強監控管理(加 鎖與監視設備)外,高層與人事單位對於實地操作與管理同仁的背景調查、 情緒關心與困難協助等,保持良好的溝通管道,降低同仁的不滿情緒,適 時調整工作分配,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危機發生,做好食品防護的預防工 作。 1.3.3 食品攙偽涵蓋範圍則相當廣泛,包含產品的取代(以低價油取代高價油)、掩 蓋(不正當加入色素掩飾不良原料)、標示不實(沒有正確標示內容物)、非法 加工產品(未登記工廠或生產環境不符合規範)、假冒(不實標示產地或商 標)、非法添加物(添加三聚氰胺增加產品價值)與稀釋(果汁成分稀釋)等 7 大 類別。食品攙偽的主要目的通常是以經濟利益為主,因此預防此風險可以 從經濟犯罪的方向著手,例如以低價原料生產再以高價售出以謀取不當利 益,這樣的行為視為「詐欺犯罪」的一種。根據 NCFPD EMA 資料庫統計 (圖一),從 1980 至 2013 年間,食品攙偽的情形以亞太區逾 30 % (其中中國 大陸佔 13.6 %),次為美國的 29.8 %,歐洲為 20 %。根據 EMA 統計顯示, 食品攙偽又以取代或稀釋為最常見的方式(65 %),其次為非法添加物(13 %),隨後是標示不實(7 %)。食品攙偽類別又以魚類與海產品佔比最高 (31%),其次是油品(11 %),其他如酒類(7.9 %)、肉品(7.3 %)與穀物(5.0 %)。 根據上述統計數據發現食品攙偽的情形無處不在,那我們如何避免遭受欺騙 呢?食品檢驗是以科學為基礎來判斷食品攙偽的辦法之一,根據檢驗數據進行判 斷是否攙偽的事實。但檢驗方法有限,不是每一種產品都有檢驗攙偽的依據或方 法,且檢驗成本相當高,我們不可能花費購買食品的數倍費用來做該項食品的檢 10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