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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四年一月 187 期
寓大廈內(管理)中庭之遊戲場也不在規範管理範圍內,形成部分須被管理,而
有些又不被管理的奇特現象。
( 二 ) 非營利的遊戲設施安全受到考驗
由於「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的位階過低,使得遊戲設施
的設置單位並未能依據國家標準來規劃設置遊戲場,也未能每年定期檢查、保養
及維修,以致於傷害事件還是不斷發生,於是民間團體不斷發聲,冀望在透過媒
體的批露能讓政府有壓力而獲得改善。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 94 年 4 月抽檢國內 94 個大型公園或社區公園遊戲場,
有五成以上的沙坑、浪船、搖椅、翹翹板、溜滑梯等遊樂設施不合格,安全設施
不足;接續隔年 4 月又再度抽檢國內 145 個公園遊戲場,結果顯示公園遊樂設施
33%壞了,靖娟基金會則於 99 年 8 月檢驗五都 40 座公園遊戲場地板鋪面發現全
數不合格,其中有 18 個公園的「頭部傷害指數(HIC)」超高標,潛藏兒童致
命的危機,101 年 5 月靖娟基金會抽查五都 50 個公園的溜滑梯,檢驗溜滑梯的使
用區域、材質、結構、設計規格、使用功能等,但其中竟有高達 96% 的溜滑梯不
合格,僅有 2 個公園的溜滑梯檢驗結果符合 CNS 國家標準要求。
部分政府部門在民間組織的檢核結果報導下,開始針對遊戲設施做檢核,以
維護兒童的遊戲品質,然而無論公、私立仍有相當多的附設遊戲設施未被要求符
合國家標準及定期做查核,遊戲設施的危害風險未減!
( 三 ) 收費遊戲場有著更大的隱憂
非營利的遊戲場安全問題尚待處理,新型態的遊戲場卻不斷出現,坊間越來
越多「室內兒童遊戲場」開立,所謂的「室內兒童遊戲場」係指供 12 歲以下兒童
使用,需付費並提供遊樂設施、玩具、感覺統合設施或童書等,以親子共玩或共
讀為號召之室內收費場所,但不包含速食店或親子餐廳等以附設方式提供之免費
遊戲設施、場所。以六都而言,目前「室內兒童遊戲場」之數量約為 99 年的 3.29
倍,顯見近年來這樣的「室內兒童遊戲場」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以搶攻兒童遊戲市
場,從其收容人數更可發現,每天約有一萬多人在這樣的遊戲場內進行消費。
102 年 12 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針對 17 家業者就遊戲設施管理、衛生、禮
券、建物使用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等項目進行查核,發現 17 家業者均有缺失,不
合格率百分百,兒童遊樂設施管理部分,17 家業者就有 13 家不符合規定,多數
為遊樂設施無定期檢查或未留存紀錄、設施使用未限人數及載重量等;靖娟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