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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lnspection
六、檢測方法
(一)標示檢查
1. 檢查樣品之中文規格標示與原試驗報告之中文規格標示內容是否相
符及是否符合
CNS 3765
、
IEC 60335-2-15
第
7
節條文內容和「商品
檢驗法」規定。
2. 檢查樣品所附之使用說明書與原試驗報告之使用說明書內容是否相
符及是否符合 CNS 3765、IEC 60335-2-15 第 7 節條文內容和「商品
檢驗法」規定。
3. 依 CNS 3765、IEC 60335-2-15 第 7 節規定,標示應容易鑑別且具耐
久性而不易磨滅;以手持一片浸水的棉布擦拭 15 秒,再以一片浸
石油精的棉布摩擦 15 秒後,標示之內容仍應容易鑑別,標籤亦不
得有捲曲的現象。
(二)溫升試驗
依 CNS 3765、IEC 60335-2-15 第 11 節規定,在正常操作條件下,遠離
測試隅角,以額定消耗功率的 1.15 倍操作,具有溫度控制裝置之攜帶
型電子鍋,在溫度控制裝置第 1 次啟動後,持續 15 分鐘,溫升不得
超過 CNS3765 表 3 規定值,另保護裝置不得動作且合成緘封物亦不得
流出。
(三)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試驗
1. 洩漏電流測試:依 CNS 3765、 IEC 60335-2-15 第 16 節規定,電器在
室溫且不接上電源操作的情況下進行試驗,在帶電部件及可觸及金
屬部件間施加額定電壓的 1.06 倍,此金屬部件連接到接觸於可觸及
的絕緣材質表面且面積不超過 20 cm x 10 cm 之金屬箔,5 秒內量測
其漏電流,0I 類電器不得超過 0.5 mA;攜帶型 I 類電器不得超過 0.75
mA。
2. 絕緣耐電壓測試:依 CNS 3765、 IEC 60335-2-15 第 16 節規定,電器
在室溫且不接上電源操作的情況下進行試驗,在電源線端子及外觀
可觸及之部位間施加 60 Hz 正弦波試驗電壓 1 分鐘,此金屬部件連
接到接觸於可觸及的絕緣材質表面且面積不超過 20 cm x 10 cm 之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