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1121027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令修正「耐燃建材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 FRP-01,除第四點及第十五點自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均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3/10/31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 資料點閱次數:456

修正「耐燃建材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

     FRP-01,除第四點及第十五點自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一日

     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均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耐燃建材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

     FRP-0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