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1修正「兒童用高腳椅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除第三點及現行規定第四點之刪除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七月一日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均自即日生效。
- 2預告修正草案「應施檢驗電源供應設備類之二次鋰行動電源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3訂定「家用換尿布台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訂定「嬰兒鞦韆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51150611 預告修正「應施檢驗塗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公告
- 61150514 修正「應施檢驗水泥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公告
- 7修正「電機電子類商品型式認可作業要點」。
- 8預告修正「應施檢驗電源供應設備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及「應施檢驗資訊產品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 91150415 經標檢政字第11530003650號令
- 10公告「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檢驗標識之 識別號碼為字軌『R』、流水號及指定代碼」,並自115年9 月1日生效。
- 11訂定「應施檢驗安撫奶嘴夾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並自即日起生效。
- 12訂定「應施檢驗嬰兒鞦韆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並自即日起生效。
- 13訂定「應施檢驗家用換尿布台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並自即日起生效。
- 14修正應施檢驗「接收、轉換及傳輸或再生聲音、圖像或其他資料之機器」及「玩具」參考貨品分類號列
- 15修正「應施檢驗兒童用高腳椅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