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1修正「玩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生效。
- 2修正「兒童用高腳椅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31140514 修正「石油製品檢驗作業程序」第五點、第六點、第十點及第四點附表一
- 4修正「應施檢驗一般家用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51140428 修正「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6「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示範輔導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三,名稱並修正為「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7公告預告「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 8修正「5G智慧杆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相關規定」,及訂定「5G智慧杆掛載設備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相關規定」。
- 9公告修正「嬰幼兒學步車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0「兒童用床邊護欄」商品檢驗規定宣導事項
- 11「爆手雷整人玩具」商品檢驗規定宣導事項
- 12市場上流通(含網路銷售)之商品,應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中文標示
- 13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生活用品研發檢測中心」辦理「114年度玩具檢驗業務」,業經本局114年1月20日以經標檢政字第11430001470號公告
- 14公告「應施檢驗電動車充電設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15環境部公告「應執行廢行動電話回收、循環服務與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業者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