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1080801 經濟部函釋B2B之商業銷售模式得不適用商品標示法商品標示規定.

  • 發布日期:2021/07/01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 資料點閱次數:1948

經濟部1080801日經商字第10802290150號函說明二商品標示法(以下簡稱本法)係規範流通進入市場商品之標示事項及標示方法如販售模式不是陳列販賣與一般民眾而是採企業販賣給企業(B2B)之商業銷售模式則不適用於本法.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