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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6答: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個人眼睛防護具」之檢驗範圍?

  • 發布日期:2021/07/01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 資料點閱次數:3934

問: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個人眼睛防護具」之檢驗範圍?

1100606答:該局「個人眼睛防護具」之檢驗範圍如下:

   一、檢驗標準:CNS 7177「個人眼睛防護具—規格」

   二、適用範圍:用於防止工業、實驗室、教育實習、自己動手做等易可能傷害

       眼睛或傷害視力等各種危害之所有個人眼睛防護具。

   三、商品功能包括保護眼睛防止「不同嚴重程度之撞擊、光學輻射、熔融金

       屬及熱固體、滴落物及噴濺物、粉塵、氣體、短路電弧或任何上述情況

       之組合。」

   四、繫案商品是否具防疫效果,及是否得標示或宣稱「防疫用」,請逕洽衛生

       福利部查詢,避免違反相關規定。

   五、如商品用途涉及防疫時,是否涉及藥事法所稱醫療器材,請逕洽衛生福

       利部查詢。如非屬藥事法所稱之醫療器材,則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

       宣稱,包含產品名稱,避免使用具醫療效能疑義之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