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46公告修正「應施檢驗網路多媒體播放器及投影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7公告修正「應施檢驗自動資料處理機等六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8公告開放受理國內第三者試驗室申請本局事務機器類商品電氣安全規範測試領域之商品試驗室認可.pdf
- 49[具有行動電源功能之複合性功能應施檢驗商品]解釋令.pdf
- 50公告商品驗證業務委託辦理之驗證類別及驗證項目增列電子類之3C二次鋰單電池等3項.pdf
- 51其他鍵盤11項商品之型式認可字軌轉換解釋令公告.pdf
- 52修正其他鍵盤等十一項應施檢驗商品之檢驗方式.pdf
- 53訂定「應施檢驗3C二次鋰單電池/組、二次鋰行動電源及電池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一日生效。.pdf
- 54開放受理國內安規第三者試驗室申請3C二次鋰單電池/組標準CNS 15364之本局指定試驗室認可,並自即日生效。.pdf
- 55訂定「電動機車用二次鋰電池/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pdf
- 56修正「應施檢驗電源供應器與靜電式變流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pdf
- 57修正「8528.71.20.00-7,具有通訊功能之機上盒,以微處理器為基礎,內建或外接網際網路之數據機,具有互動資訊交換及接收電視信號功能者」之其他檢驗規定,增列「C02」輸入規定,並自即日生效。.pdf
- 58公告增列本局商品驗證業務委託之電子類影視音響產品.pdf
- 59修正貨品分類號列CCC8471.30.00.00-8「攜帶式自動資料處理機,其重量不超過10公斤並至少包含有一中央處理單元、一鍵盤及一顯示器者」之檢驗範圍,並自即日生效。.pdf
- 60開放受理電池類商品檢驗標準CNS 15424-1、CNS 15424-2、CNS 15387及充電器類商品檢驗標準CNS 15425-1之國內安規第三者試驗室申請本局指定試驗室認可.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