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標檢局雙月刊1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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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IA 與其他如環境績效評估、環境衝擊評估及風險評估等技術不同,因其 為依據功能單位的相對性方法,LCIA 得應用由這些其他技術所蒐集得之資訊。 LCIA 階段應與 LCA 的其他階段協調,考量下列可能的遺漏與不確定性來源: (一 ) LCI 的數據與結果之品質,是否足以執行符合作業目的與範疇界定之 LCIA(二)系統界限與數據截斷決定是否經充分地審查,以確保計算 LCIA 指標結 果所需的 LCI 結果之可取得性(三)LCIA 結果的環境相關性,是否因 LCI 功能單 位計算、系統廣泛的平均、群組及分配而降低。LCIA 階段包括不同的衝擊類別 指標結果之蒐集,一併呈現產品系統的 LCIA 特性說明。 二、LCIA 之強制性要項 (一) 通則:LCIA 階段應包括下列強制性要項:1.衝擊類別、類別指標及特徵化 模式之選擇;2.LCI 結果分派至選定之衝擊類別(分類);3.類別指標結果之 計算(特徵化)。 (二) 衝擊類別、類別指標及特徵化模式之選擇: 1. 選定 LCA 的衝擊類別、類別指標及特徵化模式時,應註明引用之相關資訊及 來源。應提供衝擊類別與類別指標的正確與描述性之名稱。 衝擊類別、類別指標及特徵化模式的選擇應有充分理由,且與 LCA 的目的與 範疇一致。應描述連結 LCI 結果與類別指標,並提供特徵化因子基礎之環境 機制與特徵化模式。圖 5 說明以環境機制為基礎的類別指標概念。係以酸化衝 擊類別為例。而每一衝擊類別各有其環境機制。特徵化模式藉由敘述 LCI 結 果與類別指標(在某些情況下為類別終點)之關係來反映環境機制。特徵化模式 係用以導出特徵化因子。環境機制為相關於衝擊特徵的環境過程之總和。 2. 每一衝擊類別包括:(1)類別終點之鑑別(2)特定類別終點的類別指標之界定(3) 可被歸類至衝擊類別的適當 LCI 結果之鑑別,同時將所選的類別指標與所鑑 別之類別終點納入考量(4)特徵化模式與特徵化因子之鑑別。此程序有助於對 適當的 LCI 結果之蒐集、分派及特徵之模式化;此亦可幫助強調特徵化模式 的科學與技術之正確性、假設、價值選擇及特徵化模式之準確度。類別指標可 選自環境機制中 LCI 結果至類別終點間之任何一處。環境相關性涵蓋類別指 108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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