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標檢局雙月刊1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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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 角 鏡 ISO 9001:2015:組織應決定品質管理系統的界限與適用性,以確立其範 圍。 決定此範圍時,組織應考量下列事項: (a) 第 4.1 節所提及的外部與內部議題。 (b) 第 4.2 節所提及的直接相關利害相關者之要求事項。 (c) 組織之產品與服務。 ISO 14001:2015:組織應決定環境管理系統的界限與適用性,以確立其範 圍。 決定此範圍時,組織應考慮下列事項: (a) 第 4.1 節所提及的外部與內部議題。 (b) 第 4.2 節所提及的守規性義務。 (c) 組織之單位、職能與實體邊界。 (d) 其活動、產品與服務。 (e) 其行使控制與影響之職權與能力。 ISO 14001:2015 比 ISO 9001:2015 多 2 項要求。 4.4 管理系統 ISO 9001:2015 與 ISO 14001:2015 均要求組織應依照該標準要求事項建 立、實施、維持並持續改進管理系統,包括所需要的過程及其交互作用。 但前者尚要求「組織應決定品質管理系統在組織各處所需要的過程及其應 用,並應包括下列 8 個要求事項。且維持與保存文件化資訊: (a) 決定此等過程所需之投入與預期的產出。 (b) 決定此等過程之順序與交互作用。 (c) 決定並應用所需的準則與方法(包含監督、量測及有關的績效指標), 以確保此等過程之有效運作與管制。 (d) 決定此等過程所需要的資源並確保其可取得性。 (e) 指派此等過程的責任與職權。 (f) 處理依 6.1 要求事項所決定之風險與機會。 (g) 評估此等過程並實施所需要的變更,以確保達成其預期結果。 ʕശ͏਷ɓ´ʞϋɧ˜ 194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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