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甄選工友1名
- 發布日期:2021/01/08
- 發布單位:秘書室第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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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名額:工友缺1名(月支報酬25,365~34,375元)。
二、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或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8樓、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5段78號)。
三、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及駕駛)。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四、 工作項目:
(一)
櫃台案件受理及收費。
(二)
登記桌作業及公文遞送。
(三)
協助辦理度量衡行政庶務工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0年3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秘書室第二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最近5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6.相關證照或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六、 面試:
(一) 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者,恕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二) 本局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後補名額1至3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七、 聯絡人:本局秘書室第二科江小姐,聯絡電話:(02)2343-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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