鉤環
- 發布日期:2022/02/21
- 發布單位:台中分局機械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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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呼籲國人選購鉤環時,勿購買無商品安全標章、無荷重標示之商品。並提醒操作人員使用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 應使用經檢驗合格之鉤環,使用後應實施定期檢查與經常保養。
2. 鉤環表面需光滑,不得有裂痕、裂隙、破裂等瑕疵。
3. 使用時不得超過其規定之安全工作荷重。
4. 不得使用已變形或龜裂之鉤環作為起重機具之吊掛用具。
5. 起重機具所使用之吊掛構件,應使其具足夠強度,使用之鉤環或吊鉤及附屬零件,其斷裂荷重與所承受之最大荷重比之安全係數,應在4以上。但起重升降機具有關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6. 吊掛物使用鉤環時,鉤環設置位置及數量,應能確保吊掛物之平衡。
7. 鉤環與吊掛物之結合方式,應能承受所吊掛物之整體重量,使其不致脫落。不得使用已斷一股子索者或有顯著之損傷或腐蝕者作吊掛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