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卡式爐及瓦斯罐使用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2016/06/27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點閱次數:14089

近日新聞報導,有學生使用卡式爐發生瓦斯罐氣爆造成學生燙傷,探究原因應係瓦斯罐內部壓力過大造成氣爆。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提醒民眾,卡式爐設計上雖有安全裝置可避免卡式罐或爐架誤裝,而且當卡式罐內部壓力異常升高到4~6kgf/cm2時,安全裝置會自動關閉燃氣通路,但使用卡式爐仍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 採購相關商品時,請認明商品本體標示有「商品安全標章」。
2. 瓦斯罐上的〝環扣缺口〞要與卡式爐上的〝導引片〞正確接合,確保無漏氣現象。
3. 使用的鍋具不可大於爐架,以免瓦斯罐受輻射熱影響內壓升高。
4. 爐架下方及附近嚴禁放置備用瓦斯罐。
5. 卡式爐安全裝置啟動致瓦斯罐跳脫時,切勿再壓回繼續使用。
6. 卡式爐具生銹可能導致安全裝置無法啟動,請勿再行使用。
7. 收存瓦斯罐時,應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須置於陰涼、乾燥且通風良好處。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發言人:馮副分局長本全
辦公室電話:07-2514150 行動電話:0922111132

新聞聯絡人:陳怡鈞秘書
辦公室電話:07-271572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