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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98年度「團體推動標準化活動補助專案」自即日起受理補助申請(第2次公告)

  • 發布日期:2009/06/05
  • 發布單位:標準檢驗局
  • 資料點閱次數:7641

主旨:公告98年度「團體推動標準化活動補助專案」自即日起受理補助申請(第2次公告)。
依據:本局「團體推動標準化活動補助作業規範」。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其財務穩健且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並具備產業技術關聯性者。
(一)依法設立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二)依法設立之學校。
二、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98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止受理申請,申請人應檢具相關文件親自送達或以郵寄掛號(以郵戳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且亦不得再予補件。
三、郵寄或親自送件地點:台北市中山區(10483)松江路317號7樓 中華民國國家資訊基本建設產業發展協進會收。洽詢電話:許雅雯小姐 (02)2508-2353分機113 、陳羿如小姐 (02)2508-2353分機130 。
四、補助經費如次所示:
(一)單一補助計畫之補助款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為限。
(二)單一計畫總補助款申請上限為新台幣50萬元。
(三)補助預算總額為新台幣261萬0,350元。
五、同ㄧ年度同ㄧ單位申請之計畫以3件為限。
六、本專案之申請標的、計畫申請表和計畫書之撰寫格式及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相關文件亦可上本局局網站公告區(http://www.bsmi.gov.tw)或本計畫網站( http://www.standards.org.tw/)下載引用。
七、本計畫之審查得排列後補名次若干,倘如受核定補助之業者棄權時,則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計畫審查會議決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逾期自動失效。
八、本專案係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辦,委請中華民國國家資訊基本建設產業發展協進會執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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