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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檢驗技術組約聘技術師徵才報名1名

  • 發布日期:2024/04/16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資料點閱次數:465

機關徵才資料: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  稱:技術師(職務代理)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不限科系畢業者。
2. 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 市場監督業務管理。
2. 商品市場檢查計畫執行管理。
3. 商品反映案件協助管理。
4. 協助公文收發業務。
5. 其他綜合性業務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寄臺北市濟南路1段4號檢驗技術組技術服務科李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3年4月3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832李先生
二、請應徵者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於「焦點消息」/「徵才公告」/「本局檢驗技術組約聘技術師徵才報名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本職缺除於網路報名外,仍應郵寄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者,視同報名無效。
三、聘用期限至113年12月31 日止,即行解聘(本缺為請假缺)。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待遇: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6等280薪點,37,800元。
五、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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