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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移動式冷氣機」商品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4/03/15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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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近年媒體廣泛宣傳移動式冷氣機產品可隨意移動於廚房、餐桌前、陽台等局部場所使用,凸顯其商品用途及冷氣效果,逐漸被無法安裝一般窗型冷氣機或分離式冷氣機的消費者採用。為確保市售「移動式冷氣機」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112年於各大賣場、網路購物平台及家電用品店等量販通路,隨機購買8件不同廠牌型號之移動式冷氣機商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8件均不符合,其中「冷氣能力試驗」計有7件不符合規定、「消耗功率與電流」計有2件不符合規定、「溫升」計有2件不符合規定、「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全部符合規定;另「中文標示」查核結果全部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呼籲,消費者選購「移動式冷氣機」時,應檢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型號及規格(如:電壓及消耗功率)等資訊;使用前應詳細閱讀說明書、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
  標準檢驗局提醒,電器類產品應注意確實將電源線插頭與插座緊密貼合,不可有鬆動或插入不完全;將插頭拔離電源插座時,應以手握插頭拔除,避免以拉扯電線之方式拔除,致造成內部銅線斷裂;移動式冷氣機使用時應依照使用說明書安裝排熱風管,將室內熱量移至室外空間,以達到室內快速降溫及節電效果。
  標準檢驗局說明,「移動式冷氣機」尚非屬公告應施檢驗商品,本次檢測「冷氣能力試驗」及「消耗功率與電流」不符合之商品,已依消費者保護法通知廠商依國家標準改正;另「溫升」不符合商品,依消費者保護法通知廠商辦理下架,並進行回收改正。

  標準檢驗局指出,移動式冷氣機將自114月1月1日起,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屆時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不合格商品,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20-149023
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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