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冷凍櫃檢驗規定修正囉!

  • 發布日期:2024/01/04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點閱次數:426
冷凍櫃檢驗規定修正囉!.jpg

1.修正後檢驗範圍:包含直立式及臥式,限檢驗額定電壓250 V以下者,且有效內容積700公升以下者。
2.新增檢驗標準:具二次鋰系電池者。
(1)單電池須符合CNS 15364 (102年版)。
(2)電池組須符合CNS 62133-2 (107年版)第7.3.8.1節「振動」及第7.3.8.2節「機械衝擊」。
3.實施日期:114年1月1日起。
4.證書處理方式:
(1)已取得證書者,應於113年12月31日前依修正後檢驗標準換發證書。
(2)依修正前檢驗標準申請證書延展者,應於證書有效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於114年1月1日後申請證書延展者,應符合修正後檢驗標準。
(3)依修正前檢驗標準新申請者,證書有效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於114年1月1日後新申請者,應符合修正後檢驗標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關心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