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兒童用床邊護欄」檢驗結果
- 發布日期:2025/01/24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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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兒童用床邊護欄」商品品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國內實體及網路通路隨機購買10件不同廠牌/型號之兒童用床邊護欄,依國家標準CNS 15911「兒童用床邊護欄」進行品質項目檢驗,並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結果「品質項目」5件不符合;「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共5件不符合。
標準局呼籲,消費者應選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兒童用床邊護欄」,並應檢視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製造日期、警語等資訊。另組裝床邊護欄商品時,須依廠商提供之說明書正確組裝,組裝完後,檢查床墊與護欄間之縫隙是否過大,網子是否脫落、損壞或框架彎曲等異常情形,以免造成兒童手腳甚至身體被夾住而產生危害。
針對不符合商品之處理方式,標準局說明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之商品,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第1項,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之商品,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三、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局說明,「兒童用床邊護欄」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