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家用電器檢驗規定:捕蚊拍等7項商品將納入檢驗
- 發布日期:2025/05/22
- 發布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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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公告檢驗的7項家用電器包括:
1.電捕昆蟲器(包含新列檢捕蚊拍)
2.電毯
3.個人用電保暖器具
4.電熱褥
5.磨咖啡豆機
6.電動刮鬍刀
7.電剪髮器
以上商品自115年7月1日起,進口與國內製造均須檢驗取得證書後才能上市。
二、若前述7項商品含有可充電鋰電池(二次鋰電池),需符合以下檢驗標準:
1.單電池(包含電池組內之單電池):應符合 CNS 15364(102年版)標準。
2.電池組:應符合 CNS 62133-2(107年版)中第 7.3.8.1 節「振動測試」及第 7.3.8.2 節「機械衝擊測試」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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