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9 17:09】 歐盟 2019 年第 48 週通報公布,商品名稱: 帶充電器的手電筒。
- 發布日期:2019/12/17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495
一、資料來源: https://ec.europa.eu/safety-gate-alerts/screen/webReport/alertDetail/395363
二、RAPEX 公布週別: 48
三、RAPEX 出刊日期: 20191129 17:09
四、編號: A12/1801/19
五、通報國: 匈牙利
六、商品:
商品類別:照明設備
商品名稱:帶充電器的手電筒
品牌:H.Z.M
型號/規格 : N0: 18064 / 1200308; HZM888OA
生產國 : 中國大陸
七、危險:
風險:觸電
風險情形:電池充電器插頭的尺寸小於標準要求。另充電器的絕緣不足,用戶可能會觸及帶電部位而觸電。
不符合標準:不符合低電壓指令及相關歐標EN 60335。
八、因應措施 : 強制自市面上回收並自消費者手中召回
九、附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