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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通報-香港海關禁售一款由大陸進口「磁石玩具Kids March」,因其所用物料及顏料釋出可溶解元素鉛含量超標

  • 發布日期:2010/07/22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956

2010年7月20 日香港政府新聞公報及明報新聞報導:

香港海關人員近日在市面抽查出售磁石玩具的零售店鋪,把多款磁石玩具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作安全測試,結果發現其中一款磁石玩具不符合玩具安全標準規定。

政府化驗所測試後,發現上述磁石玩具樣本物料中的紅色及黃色顏料分別釋出可溶解元素鉛含量達每千克2,000毫克及110毫克,超越鉛含量每千克90毫克的安全限度;而紅色顏料亦釋出可溶解元素鉻含量每千克210毫克,較鉻含量每千克60毫克的安全限度為多。此外,該玩具亦沒附有磁石安全警告標籤。該玩具被評定為有高度危險性,可引致兒童中毒。香港海關現正採取跟進行動,從市面一間供應商兼進口商及一間零售商及其分店檢獲該款顏料玩具共十七套,並已向有關商戶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出售該款玩具。海關會繼續調查,如獲足夠證據,不排除會檢控涉嫌違反《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有關店鋪。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規定,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使用的玩具及兒童產品,須符合指定的安全標準,否則即屬違法。

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會不時巡查市面的玩具及兒童產品,以確保貨品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所訂的安全標準規定,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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