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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春安期間落實公務機密保護,展現廉政決心

  • 發布日期:2026/02/03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點閱次數:95

115 年度春安期間  機關安全維護暨公務機密保護宣導事項

為強化春安期間機關安全維護作為,確保公務運作順遂及國家利益,公務機密之維護為全體同仁應共同遵守之基本原則。

茲就公務機密維護重點宣導如下:


一、落實保密責任,遵循法令規範

同仁應熟悉相關保密法令及規定,凡參與處理或知悉之一切公務事項,均應審慎評估是否涉及機密,並依規定採取必要且適切之保密措施。公務機密之維護,為機關全體同仁共同責任,應確實遵行,不得輕忽。


二、強化文件管理,確保資料安全

每日下班或外出前,對經辦之各項公務文件及資料,不論是否涉及機密,均應妥善整理、收存並確實加鎖保管。非屬本人職務權責範圍之公務事項,不得擅自翻閱、探詢或蒐集他人公務上之機密資料。


三、謹慎言談通訊,避免洩密風險

因職務上或其他原因所知悉之一切機密資料,非因公務必要,不得對任何人談論。於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非公務會議或大眾前通電話時,應避免談論公務事項,以防不慎洩漏公務機密。私人通信原則上不得涉及公務內容;如因工作需要必須涉及,亦應以不含機密為限。


四、提高外出警覺,妥善保管機密資料

因公務需要攜帶機密資料外出時,應提高警覺並妥善保管,避免進入公共娛樂場所或其他不利於保密之環境,以降低資料外洩風險。


五、凝聚維安共識,共同守護機關安全

全體同仁應隨時保持高度保密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維護作為,凝聚機關整體維安共識,共同守護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確保春安期間各項業務順利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