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對於要求某些商品必須檢驗及具有證書之措施將延後一年實施
- 發布日期:2009/02/18
- 發布單位:標準檢驗局
- 資料點閱次數:6017
日期:2009年1月30日
主題: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對於要求某些商品必須檢驗及具有證書之措施將延後一年實施。
內容:
美國華盛頓特區-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一致通過,將對於某些商品必須經過檢驗和取得驗證證書之要求延後一年實施,給予製造業者和進口商一年之調適期,其中包括給12歲和以下兒童使用之產品。此項措施原為消費商品安全改革法(CPSIA)修法的一部分,主要係規定某些產品需依據CPSC標準或禁令檢驗或取得驗證證書。
本項經委員會同意的一年調適期措施,將對兒童用商品的製造商有影響,因為將有限的舒緩廠商的壓力。CPSC原先規定2009年2月10日起,某些產品需注意含鉛量限制(600 ppm)、鄰苯二甲酸限制(1000 ppm)、強制性玩具標準及其他規定,並取得檢驗及或獲得證書的措施將生效。兒童產品的製造業者和進口商-無論大公司和小公司,將暫時不須為了這些新的規定而進行測試或驗證,但仍需要符合含鉛量限制和鄰苯二甲酸限制、強制性玩具標準和其他規定。
委員會的這項決定將給予CPSC人員更多時間去完備4項規定的配套措施,如在產品含鉛量測試中需釋出某些文件依據,或給予更多何時及如何執行測試的指引。
這緩衝期直到2010年1月10日委員會後,將再次投票決定是否要終止。
但這一年緩衝期政策不適用以下情況:
· 以下4種兒童產品第三者測試及驗證之必要規定:
o 2008年12月21日生效之產品塗料和其他產品表面塗層含鉛量禁令;
o 2009年1月20日生效之全尺寸和非全尺寸幼兒床和橡膠奶嘴產品之標準;
o 2009年2月15日之後製造的產品小零件之有效禁令;和
o 為2009年3月23日以後製造的兒童首飾所制定的金屬零件產品之含鉛量限制。
· 2009年4月13日以後製造的地面多功能運輸車之必要驗證。
· 消費商品安全改革法(CPSIA)實施之前的檢驗和驗證證書規定,包括:居家車庫自動門開啟器、自行車安全帽、具有金屬燈芯的蠟燭、割草機、打火機、床墊及游泳池滑水道;及
· 維吉尼亞州葛瑞斯貝克游泳池和按摩池(SPA)安全法案中游泳池排水孔遮蓋的必要規定。
緩衝期主要提供手工製造業者、兒童成衣製造業者,及在消費商品安全改革法(CPSIA)規範之下,需要接受檢驗及驗證的玩具業者暫時的、有限的舒緩。這些業者不需為了這些新的規定而對他們的產品進行測試或驗證,直到委員會發布其他的決議。然而,所有業者,包括但不限定,手工玩具和衣服製造者、手工藝和家庭手工等小企業,仍必須確保他們的產品符合所有的安全標準和類似的必要規定,包括消費商品安全改革法(CPSIA)含鉛量限制和鄰苯二甲酸含量限制規定。
手工衣服製造業者必須警覺到渠所用之拉鍊、鈕釦和其他扣件是否有含鉛。同樣地,手工玩具製造商必需暸解他們的產品中,如有塑膠或柔軟的、可彎曲的乙烯基中,是否包括鄰苯二甲酸。
檢驗和必要驗證的緩衝期並沒有獨厚二手商店和小型零售商店,因為在消費商品安全改革法(CPSIA)規定之下,他們不須要測試和驗證他們產品。但他們販售的商品,包含商品目錄的產品,在2009年2月10日以後,仍需注意其產品任何可接觸零件的含鉛量,不得超過600ppm。委員會警覺到如果沒有經過檢測的產品很難瞭解它是否符合含鉛量標準,並且已發布相關指導文件給該等公司參考,這些指導文件可以在委員會的網站(web site)找到。
委員會相信聯邦法官將會尊重委員會對檢驗及證書部分採取調適期的決議,而委員會也會盡力執行相關法律,也就是回收商品的銷售。
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