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公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

  • 發布日期:2026/07/21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點閱次數:85

1、本基準經法務部於一百十五年七月七日以法廉字第11506001470號令訂定發布,並溯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生效。

2、公告本基準(含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及附表各1份。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