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標檢局雙月刊1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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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風險當責者:具有管理風險的當責與職權之人員或實體。 八、風險管理過程:系統化地應用管理政策、程序及實務於溝通、諮商、建立前 後環節, 並鑑別、分析、評估、處理、監測及審查風險等活動。 九、建立前後環節:當管理風險、設定風險管理政策之範圍與風險準則時,對界 定的外部與內部參數應予考量。 十、外部前後環節:組織:尋求達成其目標的外部環境。 十一、內部前後環節:組織尋求達成其目標的內部環境。 十二、溝通與諮商:組織進行持續與反覆的過程以提供、分享或取得資訊,並著 手與利害相關者進行有關風險管理之對話。 十三、利害相關者:可影響、受其所影響、或自認會受到決策或活動影響的個人 或組織。 十四、風險評鑑:風險鑑別、風險分析及風險評估的整個過程。 十五、風險鑑別:發現、認知及描述風險之過程。 十六、風險緣由:單獨或與其他合併而具有本質上可能導致風險之要項。 十七、事件:所發生或變動的一組特定情況。 十八、可能性:某事發生之機會。 十九、風險剖繪:任何風險集合之描述。 二十、風險分析:理解風險的本質並決定風險等級之過程。 二十一、風險準則:評估風險之顯著性時所用的參照用語。 二十二、風險等級:風險或多項風險合併之規模, 以結果(後果)與其可能性 組合之方式表示之。 二十三、風險評估:將風險分析之結果與風險準則相比較,以決定風險及/或其 規模是否可接受或可容忍之過程。 二十四、風險處理:修改風險之過程。 二十五、控管:修改風險之措施。 二十六、殘餘風險:風險處理後所殘留的風險。 二十七、監測:持續地查核、監視、重點觀察或測定其狀態, 以鑑別出所要求 或預期的運行程度之變化。 66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