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標檢局雙月刊1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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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室內照明用燈具選購與使用指南 林昆平/標準局臺南分局技正 蔡孟廷/標準局臺南分局技士 蔡孟伃/標準局臺南分局課員 一、前言 一般室內照明用燈具種類繁多,依用途可以是吸頂燈、T-BAR 燈具、筒燈、 檯燈、層板燈(支架燈)、夾燈、平板燈、小夜燈、崁燈、落地燈、軌道燈、吊扇 燈、壁燈、大樓天井用燈具、神明燈等(如圖 1a~圖 1r)。依選用光源可以是鎢絲 燈泡、省電燈泡、鹵素燈泡、LED 燈泡(管)、日光燈管、冷光燈管、緊密型螢光 燈管等(如圖 1s)。依使用電壓可以是交流 110 V 及安全超低電壓 42 V 以下。單就 用途與光源組合就可產出多種造型、配光曲線及演色差異的燈具;若以安裝情形 看,就僅能歸類成三類,消費者較能辨別,分別為:一、固定型燈具,如上述壁 燈、吸頂燈、層板燈、支架燈、軌道燈、吊扇燈及吊燈等,都是採用螺絲及相關 組件固定於水泥牆或水泥天花板上,其適用安規標準為 CNS 14335 燈具安全通則 及 IEC 60598-2-1 固定式燈具個別標準;二、嵌入型燈具,如上述之 T-BAR 燈具 與筒燈,都是直接擺放在裝潢有輕鋼架的天花板內,常見於學校、辦公室及百貨 公司等地方,適用安規標準為 CNS 14335 及 IEC 60598-2-2 嵌入式燈具個別標 準;三、攜帶型燈具,如上述檯燈、夾燈、小夜燈、落地燈、神明燈等,通常具 有不可分離式電源線組,可隨時拔除插頭移至別處使用,其適用安規標準除 CNS 14335 外,還有 IEC 60598-2-4 可攜式燈具個別標準;另耶誕樹燈串雖也屬可攜 式,但構造上與該類又有差異,尤其大範圍擺放並無一定的固定方式,另以 IEC 60598-2-20 燈串個別標準加以規範。一般室內照明用燈具種類大致如上所說明, 其選購使用指南會因用途與安裝不同出現很大差異,本文無法一語道盡,僅先就 上班族、學生及百貨公司每日必相處且用量最多的燈具-「嵌燈」談起,其它後 續介紹。 108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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