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標檢局雙月刊1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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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知識網系列 (四)為確保正確使用,留意鋰電池及設備上之正極(+)與負極(-)之標示,不得反 接使用;亦不可將不同廠牌、電容量、大小或型式之鋰電池混合用於設備 中。 (五)不可隨意拆解、開啟或裂解鋰電池,其結果將可能導致不可預期之意外發 生。 (六)當鋰電池產品因異常造成洩漏現象時,皮膚或眼睛等不可接觸洩漏物質。 若不慎接觸時,以大量清水沖洗患部並尋求醫療協助。 四、使用及保養鋰電池方式 (一)應存放在乾燥處,避免陽光直射。若在環境太潮濕的情況下使用,容易對 內部的物質產生影響;亦應避免與易燃物品及金屬物品放在同一個地方。 (二)在使用前需充電。使用正確的充電器並參考製造廠商所提供之說明資料, 依正確的程序進行充電。 (三)充電完畢後應儘速移除電源,避免過充現象。放電時勿過度放電,裝載之 設備如長時間不使用,應將鋰電池取下,避免降低使用壽命;另亦應避免 讓鋰電池遭受強烈撞擊或摔落。 (四)當鋰電池的端子不潔時,以清潔的乾布進行擦拭,以保持良好的電性接 觸。 (五)攜帶出國坐飛機時,依照民航局飛安規定,請隨身攜帶,勿置放於大行李 箱托運。 (六)屬於應回收廢棄物,應與一般垃圾分開處理妥善回收。在廢棄前,儘量將 剩餘電力用完,回收時勿拆解、破壞,電極處可用絕緣膠帶黏貼避免短 路,以降低回收過程產生高熱或其他激烈反應的風險。 ʕശ͏ɓ´ʞϋɘ˜ 197 ಂ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