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標檢局雙月刊1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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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鋰電池過充至電壓高於 4.2 V 後,隨著過充電壓愈高,危險性也跟著愈 高,此時繼續充電,由於負極的儲存格已經裝滿了鋰原子,後續的鋰金屬會堆積 於負極材料表面。這些鋰原子會由負極表面往鋰離子來的方向長出樹枝狀結晶。 這些鋰金屬結晶會穿過隔膜紙,使正負極短路。有時在短路發生前電池就先爆 炸,這是因為在過充過程,電解液等材料會裂解產生氣體,使得電池外殼鼓漲破 裂,讓氧氣進去與堆積在負極表面的鋰原子激烈反應,最後造成鋰電池爆炸。 然而為了避免二次鋰電池因充電時之過電壓、異常放電時產生之過電流等異 常條件,目前二次鋰電池於設計上都內建了許多自我保護機制,藉由鋰電池內建 之控制晶片,搭配感測元件及開關元件等,使得控制晶片得以監控該鋰電池的電 壓、電流和溫度,當相關參數超出設定的範圍時,保護機制會作動開關,達到鋰 電池斷電之目的。 三、選購鋰電池應注意事項 (一)應注意該產品之本體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該標識代表產品已通 過驗證程序,如此對產品之品質較有保障。另外亦可以至標準檢驗局「商 品 檢 驗 業 務 申 辦 服 務 系 統 」 網 站 (http://civil.bsmi.gov.tw/bsmi_pqn/index.jsp)進一步確認「商品檢驗標識」 的真偽性或可洽標準檢驗局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7-123)。並同時 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型號及電氣規格(如:標稱電壓及額定電容量等) 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勿隨意購買及使用來路不明之鋰電池。 (二)要檢視產品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及確實依 使用說明書內容使用商品,特別是使用說明書中所列之警告、安全注意等 事項,須依說明書確實安裝,並適時的檢查其外觀,另使用時應確認產品 與電池本體緊密接合且無鬆脫現象情事發生。 (三)應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宜的鋰電池及輸出電氣規格,優先選購有提供保固 服務及投保產物責任險之產品。鋰電池儲存電量會隨時間而衰減,製造日 期越近的商品,電量供應效能越佳,若有異常現象發生,應送至廠商指定 之維修站維修,切勿繼續使用。 116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