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標檢局雙月刊1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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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壓峰值超過42.4 V 且在450 V 以下者其電容量不得超過0.1 μ F, -電壓峰值超過450 V 且在15 kV 以下者其放電能量不得超過45 μ C。 電器供以額定電壓,以量測來檢查是否符合規定。 由相關的部件與電源的每極間測得電壓與電流。放電能量須在切斷電源後立即 量測。 備考:適合於量測電流的電路依IEC 60990 之圖4 所示。 電器難免空間設限,帶電部若不得不接近開孔,可考慮此節上述內容規定的 防電擊設計。 本節樣品檢測應用時,因此樣品並無可觸及部件,設計上無須應用到此章 節。 7.第 8.1.5 節 安裝或組合的防電擊 嵌入型、固定型及以分裝元件型態運送的電器,其帶電部件在安裝或組合之前 須至少以基本絕緣加以保護。 以檢驗及第8.1.1 節之試驗檢查是否符合規定。 本節僅適用嵌入型、固定型、以分裝元件型態運送的電器,測試以試驗指為 之。 本節樣品檢測應用時,因本樣品屬攜帶型電器,故無須應用此章節。 8.第8.2節 Ⅱ類電器及Ⅱ 類構造須將帶電部件施以外覆形成適當的保護,以防止 意外與基本絕緣及帶電部件僅以基本絕緣隔離之金屬部件接觸。 Ⅱ 類電器及Ⅱ 類構造中,僅允許碰觸以雙重絕緣或強化絕緣與帶電部件隔離 之部件。 以IEC 61032所規定之試驗指B 依第8.1.1 節所述之方法檢查是否符合規定。 備考1.當電器在正常操作條件下操作並移去可分離部件後,本項規定適用於電 器的所有位置。 備考2.嵌入型電器及固定型電器在安裝後進行試驗。 對於Ⅱ類電器及Ⅱ類構造者以試驗指碰觸電器所有可觸及部位,若觸及部位 為絕緣層尚需確認至少是雙重絕緣以上的強化絕緣層,因僅基本絕緣者可能發生 劣化而曝露帶電部。 80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