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標檢局雙月刊1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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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由一雙極開關之操作所切離的帶電部位 b.試驗棒對底座集屑盤開口測試 圖 5 IEC 60335-2-9 第 8.1.1 節追加電烤麵包機集屑口之試驗棒測試 4.第 8.1.2 節 試驗針測試[5] 以 IEC 61032 所規定之試驗針 13,不施加力量穿過 0 類電器、Ⅱ類電器或Ⅱ 類構造上的開孔,但不包括供作接取(access)燈帽及配線用插接器之插座內帶電 部件的開孔。 備考:電器用插接器之插座不視為配線用插接器之插座。 試驗針亦須穿過塗有非導電性如琺瑯或瓷漆表層之接地金屬外殼開口。 試驗針應不可能碰觸到帶電部件。 原文共分為四個重點,只是電器本身若具插接器之插座則不適用,因它本來 就是電器電源的入孔。試驗針僅針對非接地方式的防電擊型態試驗如 0 類電器、 Ⅱ類電器、Ⅱ類構造等三種,試驗針主要在確認開孔處與洞口附近帶電部是否夠 大的絕緣距離空間。 本節樣品檢測應用時,烤麵包機樣品為 0I 類電器而非Ⅱ類電器本不適用此 條文,然該電器外觀可見處卻出現「Ⅱ類構造」並留有開孔(圖 6a),故此構造仍 適用此條文測試;但若以試驗針伸入麵包插槽對電熱絲測試就毫無意義,因試驗 針所觸及的孔縫來自圍繞電熱絲的金屬圍籬與麵包拖架,相對帶電部屬基本絕緣 層,並非Ⅱ類結構開孔(圖 6b);若測試外殼開孔也無意義,因電器為 0I 類電器, 外殼採接地型態的防電擊(圖 6c),除非開孔下有 II 類構造開孔存在。 ʕശ͏਷ɓ´ʞϋʞ˜ 195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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