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標檢局雙月刊1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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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可追溯至授權放行之人員。 22 8.7.2 (1)不符合之敘述。(2)所採措施之 敘述。(3)若有,其所取得特許之 敘述。(4)鑑別對不符合決定處理 措施之權責。 23 9.1.1 監督、量測、分析及評估結果之 13 9.1.1 監督、量測、分析及評估 證據 結果之證據 14 9.1.2 守規性評估結果之證據 24 9.2.2 稽核方案的實施與稽核結果之證 15 9.2.2 稽核方案的實施與稽核結 據 果之證據 25 9.3.3 管理階層審查結果之證據 16 9.3 管理階層審查結果之證據 26 10.2.2 (1)不符合事項之性質及後續所採 17 10.2 (1)不符合事項之性質及後 取的措施之證據。(2)矯正措施結 續所採取的措施之證據。 果之證據。 (2)矯正措施結果之證據。 玖、有關「風險」與「機會」之內容差異比較 ISO 9001:2015 有關「風險」與「機會」之內容有 7 項,ISO 14001:2015 有 關「風險」與「機會」之內容有 6 項,差異比較如表 3 所示。 表 3 ISO 9001:2015 與 ISO 14001:2015 有關「風險」與「機會」之內容差異比 較表 ISO 9001:2015 ISO 14001:2015 項 節號 有關「風險」與「機會」之內容 項 節號 有關「風險」與「機會」之內容 次 次 1 6.1.1 在規劃品質管理系統時,為達成 1 6.1.1 組織應決定與下列事項有關之風 下列目的,組織應考量 4.1 所提 險與機會:(1)環境考量面(參照 及之議題與 4.2 所提及之要求事 第 6.1.2 節)。(2)守規性義務(參 項,並決定需加以處理之風險與 照第 6.1.3 節)。(3)第 4.1 與 4.2 機會。(a)對品質管理系統可達成 節鑑別之其它議題及要求事項。 其預期結果給予保證。(b)加強期 望達成之效應。(c)防止或減低不 期望得到之效應。(d)達成持續改 進。 2 6.1.2 組織應規劃下列事項:(a)處理此 2 6.1.2 重大環境考量面可能導致與負面 等風險與機會之措施。所採取以 環境衝擊(威脅)或正面環境衝擊 處理風險與機會的措施,應與其 (機會)有關聯的風險與機會。 對產品與服務符合性之潛在衝擊 成正比。 3 6.1.3 守規性義務可能導致對組織之風 76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