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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lnspection
編號 08 樣品,「標示檢查」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係廠商變更其電
熱管零組件之額定電壓及消耗電功率規格,以致與原登錄之試驗報告所記載比對
不符;因為前述零組件變更,廠商連帶變更商品本體上標示之額定電壓及消耗電
功率規格,與原登錄之試驗報告所記載不符,惟其安全性檢測結果仍能符合標準
要求。
綜觀以上試驗結果,本次購樣檢測合格率達九成以上,在安全性測試均符合
國家標準 CNS 3765 家用電器安全規範及國際標準 IEC 60335-2-3,代表標準檢驗局
對國內家電產品安全性努力的成果,也是對國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及財產提供保
障。
九、注意及建議事項
1. 電蒸氣熨斗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消費者在購買時首
先要注意產品本體是否貼有或印製「商品檢驗標識 或 」,該標章代
表該產品已通過檢驗程序,如此對產品之品質較有保障。另外亦可以至標
準檢驗局「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系統」
(http://civil.bsmi.gov.tw/bsmi_pqn/
index.jsp)進一步確認「商品檢驗標識」之真偽性或可洽標準檢驗局詢問
(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7-123)。
2. 選購時檢視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器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或電流)及
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並檢查是否附有使用說明書。
3. 檢視是否附有使用說明書,並確實依說明書內容使用,尤應注意說明書所
列之警告、注意事項。
4. 電蒸氣熨斗之消耗電功率較大(大部分約 800W~1200W),應使用專用插
座,不可與其他電器共用同一插座組。如需使用電源線組,應注意電器產
品之消耗電功率(瓦特數 W),切勿超過電源線組之功率容量,以免電源
線組容量不足,導致電源線組溫度升高,進而破壞電線絕緣,使得電線短
路、起火。
5. 電蒸氣熨斗應放置於平坦穩固之檯面上使用,當用後部靠板豎立時,也應
放置於平坦穩固之檯面上,以免傾倒發生危險。
6. 不得用潮濕的手接觸電器產品之插頭及電源插座,以免有觸電的危險。
7. 水注入水箱前,應先將電源插頭拔離插座,加水時應小心注入且勿超過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