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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四年一月 187 期
09
I 牌 110V 930W 499
○ ○ ○ ○
10
J 牌 110V 1100W 999
○ ○ ○ ○
11
K 牌 110V 800W 990
○ ○ ○ ○
12
L 牌 110V 920W 499
○ ○ ○ ○
13
M 牌 110V 1000W 690
○ ○ ○ ○
14
N 牌 110V 1000W 599
○ ○ ○ ○
15
O 牌 110V 970W 699
○ ○ ○ ○
註:1. 檢測結果欄,項目 (1) 標示檢查、項目 (2) 溫升試驗、項目 (3) 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項
目 (4) 異常操作試驗、項目 (5) 穩定性與機構上之危險試驗、項目 (6) 構造檢查、項目 (7) 重
要零組件比對。
2. 檢測判定欄,判定「○」表示符合,「●」表示不符合。
八、檢測結論
本次專案檢測之「標示檢查」項目,主要檢查電蒸氣熨斗應標示之規格及使
用說明等項目,避免使用者錯誤使用而影響安全,有 1 種型式商品不符合(編號
08 樣品),主要原因為本體標示之額定電壓及消耗電功率(110V、1200W)與原
登錄(120V、1100W)不符。
「溫升試驗」主要為確認電蒸氣熨斗於正常使用時,其重要零組件及電器表
面的溫度上升不超過標準規定值,以避免過熱造成危險。
「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試驗」主要為檢測使用者可能接觸部位的絕緣狀況
是否良好,以避免發生觸電的危險。
「異常操作試驗」目的為模擬零組件故障或可預期的使用者疏忽等不正常使
用情況下,電蒸氣熨斗本身是否具有足夠保護,不致造成危害。
「穩定性與機構上之危險試驗」主要為檢測電蒸氣熨斗置於 10 度傾斜面上
之穩定性,若翻倒或滑落表示電蒸氣熨斗容易受外力之碰觸而傾倒,如翻覆則其
重要零組件及電器表面的溫度上升不得超過標準規定值,以避免因翻覆造成危害。
「構造檢查」主要為確認電蒸氣熨斗之構造設計上是否符合安全之要求。
「重要零組件比對」為樣品之重要零組件與通過驗證之原型式試驗報告所附
技術文件內容作比對,以避免消費者使用已變更而未經安全評估檢測之商品。比
對結果,有 1 種型式商品不符合(編號 08 樣品),主要原因為電熱管之額定電壓
及消耗電功率規格(110V、1200W)與原登錄(120V、1100W)比對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