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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檢局高雄分局首頁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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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法定度量衡器檢定申請人應具備之資格?

  • 發布日期:2020/08/13
  • 發布單位:高雄分局度量衡科
  • 資料點閱次數:4107

(一)初次檢定:申請人為領有度量衡製造或輸入業許可執照者。但情況特殊,經檢定機關(構)同意者,得為度量衡器之所有人或持有人。
(二)重新檢定:經檢定合格之法定度量衡器的檢定合格有效期間屆滿、或經修理、調整、改造者,度量衡器之所有人或持有人應重新申請檢定,但已屆滿最長使用期限的法定度量衡器,不得重新申請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