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標檢局雙月刊1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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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表示,新修訂公布之 CNS 8088「水龍頭」國家標準係參考「美 國國家衛生基金會」NSF61 標準修訂,對「飲水用」水龍頭金屬污染物溶出性能 部分,規定鉛的溶出量須不大於 5 μg/L(即 5 ppb),有助於提升整體用水設備使 用之安全性。另列為強制檢驗之檢驗項目包括: 一、「無機污染物溶出性能」:鉛、銻、砷、鋇、鈹等 17 項金屬污染物; 二、「絕緣性能」(具有電動開閉式者); 三、「材料」:含鉛量不得超過 0.25 ﹪; 四、「標示」:本體標示「L F」、外包裝標示「飲水用」。 標準檢驗局強調,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廠商應完成「飲水用水龍頭」之檢 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未來如於國內市場查獲製造日期係 106 年 1 月 1 日之後但未經檢驗之「飲水用水龍頭」,經查證違規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 法」第 60 條規定處以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另對於市場上流通 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時,即派員追 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 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提醒,水龍頭種類繁多,有廚房用、衛浴用、清洗用等不同用 途,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其中用於廚房之水龍頭為提供民眾飲水、燒開水、烹 飪等用途,該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即生產合乎國家標準及標示正確 之水龍頭,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請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鼓勵民眾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圖例如 或 )之「飲水用水龍頭」。 二、請購買本體標示有「L F」字樣及外包裝標示「飲水用」字樣之水龍頭,以 確保飲水安全。 相關列檢資訊已置放於標準檢驗局網頁之最新消息之公告項下,網址為 http://www.bsmi.gov.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 0800-007123 洽 詢。 ʕശ͏ɓ´ʬϋɓ˜ 199 ಂ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