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標檢局雙月刊1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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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及韓國 RoHS 管制作法,協助國內產業因應國際貿易之環保趨勢,並促成在 國內販售之商品達到國際之環保水準,將增加 CNS 15663「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 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第 5 節「含有標示」檢驗標準要求,規範商品含有限用 化學物質之情形標示(包括:限用物質含有情況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未超出 百分比含量基準值的標示方式及排除項目),其重點在要求廠商誠實標示,逐步 降低使用化學物質含量,達到儘量減少使用之目的。 說明會說明前述修正檢驗標準版次緣由、相關規定及 RoHS「含有標示」的 要求,規劃修正後檢驗標準自公告日起實施,修正前檢驗標準擬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即依舊版標準檢驗申請之證書有效期限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 已取得證書者應於 106 年 12 月 31 日前依新版標準檢驗申請審查換發證書。 標準檢驗局針對說明會現場所提相關執行細節問題,逐一進行答復說明,經 充分溝通及討論後,與會人員對本次規劃檢驗範圍、檢驗標準、檢驗規定及實施 時程等相關修正規定無其他反對意見,說明會順利圓滿完成。 118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