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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四年一月 187 期

說明會概況

一、時間:10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4 時。

二、地點:本局 2 樓簡報室(基隆、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及花蓮等各分

局以視訊會議連線方式辦理)。

三、參加人員:本局暨各分局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

幕僚長、主管,辦理商品檢驗、採購業務以及會計、政風等主管人員。

四、課程內容區分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立法政策及目的」與「網路申

報系統操作」等兩部分,相關重點包括:本法立法政策及目的、外國立

法介紹、本法實施重要條文簡介、申報系統操作應注意事項及相關案例

與法務部函釋等,以口述及簡報等方式作介紹,尤其講師李志強科長曾

任職於標準檢驗局政風室,對該局主管人員熟識,瞭解該局狀況,利用

深入簡出的講演,使各申報義務人均能明確暸解財產申報法規及系統操

作,會中透過有獎徵答及申報義務人提問等方式進行意見交換,互動熱

烈,充分發揮學習效果,獲各申報義務人肯定。

結語:本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說明會」,經由講座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法相關法令、有關案例與法務部函釋等詳細說明,及與申報義務人間幽默風趣之

互動回應,使申報義務人更加熟知財產申報相關規定及應注意事項,建立誠實申

報之良好觀念與認知,瞭解違法時所應付之責任,避免因申報不實金額而遭法務

部裁罰,甚至於誤蹈法網。

學員與講師意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