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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序 號 :
3
發 出 會 員 :
加拿大
文 件 編 號 :
G/TBT/N/CAN/379
通 知 日 期 :
2013
年
1
月
8
日
截 止 日 期 :
2013
年
2
月
21
日
產 品 內 容 :
客車及輕型卡車
內 容 重 點 :
溫室氣體
(GHGs)
是氣候變化的主要促成因素。溫室氣體排放最
重要的來源是包括石油及柴油等化石燃料燃燒的結果。加拿大政
府已有計畫,以部門別管理方法減少國家
GHG
排放。
在加拿大,運輸部門為
GHG
排放的最重要來源,佔
2010
年總放
排量的
24%
。在該年客車及輕型卡車(以下稱為輕型車輛)佔加
拿大總排放量的
13%
或運輸排放量的
53%
。採取措施減少新輕型
車輛的
GHG
排放是政府計畫採行一項整體、國家統一方法中重
要的要素,以減少
GHG
排放。
客車及輕型卡車
2017-2025
年溫室氣體排放法規之修訂法規草案
(以下稱為法規草案)將以現行含括
2011
至
2016
年型法規的成
就為基礎。與美國環保署合作制定法規草案,確保加拿大法規在
某種程度上與美國相關法規一致,且符合
1999
加拿大環境保護
法規定之職權。法規草案將持續適用生產或進口新輕型車輛業者
進入加拿大販售給第一零售購買者。與現行法規相似,法規草案
將制定
2017
至
2025
年型日益嚴格之年度車隊平均
GHG
排放標
準,同時提供業者靈活性機制允許以成本效益的方式遵守。
註:依據
1999
加拿大環境保護法,加拿大政府於
2010
年
10
月
公布最終客車及輕型卡車溫室氣體排放法規(以下稱為現行法
規)含括
2011
至
2016
年型新車(以
G/TBT/N/CAN/312/Add.1
通知)。這些法規與美國相關標準一致,規定
2011
至
2016
年型
新輕型車輛日益嚴格之年度排放標準。
加拿大政府亦於
2010
年
10
月公布意向書持續與美國合作,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