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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商務組通報「香港海關提醒市民留意一款不安全「拐杖摺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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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4/11/24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資料點閱次數:773
三、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士不得進口、製造或供應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