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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折合桌」商品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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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市售「折合桌」安全性,標準局114年於大賣場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不同廠牌型號之折合桌商品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標示查核」計有4件不符合。
      標準局呼籲,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折合桌」,並檢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產品尺度、最大承載重量等資訊;使用前請詳細閱讀使用與保存方法、警告標示及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確認擺放地點平坦穩固,再依照使用說明展開,於展開完成時應留意鎖定裝置是否已嚙合固定,且應避免物品重量過於集中桌面一側而造成翻倒意外,切勿超過標示的最大承載重量,以免折合桌變形損壞而發生危險,並切勿讓兒童在附近玩耍嬉戲,避免孩童被折合桌夾傷、壓傷或卡住等意外事故發生。        
      標準局說明,本次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項次2、6、9、10),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又項次2商品因型式比對不符合,已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申請系列登錄。
      標準局指出,「折合桌」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 鄭慶弘 副組長
聯絡電話:02-23431700分機1211
電子郵件信箱:ch.cheng@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5/10/01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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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