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行動電源」檢測結果![]() 為瞭解市售「行動電源」商品之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國內販售通路及網路電商平台,隨機購買9款行動電源,依據國家標準CNS 14336-1及CNS 14857-2進行「品質項目」檢測,並依據「商品檢驗法」及前述標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1件不符合,「商品檢驗標識」1件不符合,「中文標示」3件不符合。 標準局呼籲,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行動電源商品,並應檢視外包裝及商品本體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產品規格(如電壓、額定(電)容量)、型號、製造日期等各項標示資訊;使用前應詳細閱讀使用說明,並確實依照說明內容使用。應避免行動電源發生碰撞或摔落,如有碰撞、摔落情形或故障現象發生,應送至廠商指定之維修站維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 針對不符合商品之處理方式,標準局說明如下: 一、「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項次1):已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申請核准,及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 二、「商品檢驗標識」(項次3)及「中文標示」(項次1、3、7)不符合規定: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 標準局指出,「行動電源」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陳列或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購樣檢測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業務聯絡人: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20-149023 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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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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