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標檢局雙月刊1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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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知識網系列 LED 燈泡選購與使用指南 徐震瀛/標準局新竹分局技士 壹、前言 安定器內藏式發光二極體(LED)燈泡業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於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1 日起列入應施檢驗商品,在國內屬於強制檢驗的產品,須依據 CNS 標 準檢驗合格取得證書,貼有「商品檢驗標識」才能進口與販賣。檢驗項目包含電 氣安規( CNS 15436) [1 ] 、性能 規範( CNS 15630) [2 ] 及電磁相容 性( CNS 14115),所以選購經檢驗合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商品檢驗標識」之 LED 燈泡,並依照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來使用,可以保障消費者基本安全及避免不當 之使用造成危險。 貳、LED 發光原理 LED 是利用電能直接轉化為光能的原理,在半導體內正(P)與負(N)極 2 個端子施加電壓,當電流通過,使電子與電洞相結合時,剩餘能量便以光的形式 釋放,依其使用的材料的不同,其能階高低使光子能量產生不同波長(顏色)的 光。若光源所發出的能量僅量測以光波長限於 380 nm~780 nm 為主的可見光範圍 內之計量,則稱為光通量,單位為流明(lumen, lm)。 参、LED 燈泡的發光效率與消耗功率 發光效率(Luminous Efficacy) 代表光源將所消耗之電能轉換成光之效率,單 位為 lm/W,其中,消耗之電能是指輸入電能的實消耗功率,單位為瓦特(W),轉 換成光是指光源朝所有方向所發出的光通量總和(總光通量),單位為流明(lm)。 消耗功率愈大的燈泡愈耗電,但亮度不一定愈亮;亮度與光通量數值相關性較 大,光通量數值愈大的燈泡,一般而言,有較高的亮度 [3] 。 肆、光學特性代碼 ʕശ͏ɓ´ʞϋʞ˜ 195 ಂ 143